老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填了加计抵减,主表哪个地方会体现这个金额?
答: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追问: 工程服务的,这张表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在服务那栏
回答: 怎么会有9%的这个税率?您这个应该是13% 啊 填写的这个对应栏次税率
2021-02-23 11:44追问: 工程服务是9%的
2021-02-23 11:46回答: 您填的是货物加工修了修配劳务啊 这个栏次不应该您填写
2021-02-23 11:47追问: 税务那边给登记成货物及劳务了,然后服务的没开通,就跳到那栏了
2021-02-23 11:49回答: 那可以到税务大厅更正一下的
2021-02-23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