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1:计算过程是15*60%=9万元。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2:(2800%2B10)*0.5%=14.05万元,由于14.05万元大于9万元因此在税前扣除的招待费用是9万元; 2、广宣费列支金额:2810*15%=421.5万元,发生额是420%2B40=460万元,可以列支金额是421.5万元。 3、计算本年度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合计额。 421.5%2B9=43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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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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