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12号文的纳税主体月不超10万的小微企业就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个政策中的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房地产业预交增值税阶段能使用这个政策吗?
答: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016-1-29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没有你说的中小微企业哈 ; 说的是纳税义务人哦 。
追问: 哦。发票什么的还是可以用之前剩下的,
回答: 你好!可以,但是小规模时期的专票不能抵扣。
追问: 我剩下的专票就是小规模的。那我要抵扣的话。是不是还得去趟税务局,换发票啊
回答: 你好!你这个去税务局也处理不了。这种不能抵扣。
追问: 那什么意思,我这个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然后我开专票,不能抵扣吗
回答: 您好!不是,是你在小规模的时候取得的专票不能在一般纳税人后抵扣。
追问: 哦,我的意思是,我剩余的没开的专票,我这个月给别人开,还能抵扣吗
回答: 你好!要看税务局是给你核定几月开始做一般纳税人。如果是本月开始就没问题了。
追问: 就是从这个月开始。所以发票不用换,可以用是把,你的意思只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我们是不能抵扣的。但我这个月的销项,用原来的发票开是没有问题的,是吧,也是可以正常抵扣的
回答: 您好!开是没问题,但是之前的发票不能用来抵扣进项。
追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