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收取的与销售额销售数量有关的代销手续费该如何处理呢
答:你好,收取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收到受托方开具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根据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追问: 税务师事务所说不行
追问: 这份是收到的结算凭证
回答: 你好!不是因为这个单不行,那是因为捐赠。
追问: 这个是捐赠行为,在本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为什么不行呢
回答: 你好!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你说的这个组织是不是在税务局认定的范围内?
追问: 老师您好,区级公益事业不能扣除吗
回答: 你好!要看是不是税务局认定的单位
追问: 从哪里查是不是税务局认定的单位?
回答: 你好!直接问12366就好了
追问: 好的,谢谢您
回答: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