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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好的,谢谢老师
回答: 会计利润=6000-4000-(1000-800)-800-500-150+100-50=400万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0*0.6=120,扣除限额2=6000*5/1000=30万,可以扣除30万,纳税调增=200-30=170万,研发加计扣除100万,纳税调减100万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000*15%=900万,无需纳税调整。 6、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不得扣除的财务费用=600*(10%-6%)=24万 纳税调增24万 7、向税务局支付税款滞纳金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400*12%=48万,实际发生30万,可以全额扣除 8、福利费扣除限额=200*14%=28万,实际发生20万,无需纳税调整,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实际发生20万,纳税调增4万,工会扣除限额=200*2%=4万,实际发生5万,纳税调增1万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0+170-100+24+5+4+1=504万 应纳税额=504*25%=126万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微信号:1558086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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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会计利润=6000-4000-(1000-800)-800-500-150+100-50=400万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0*0.6=120,扣除限额2=6000*5/1000=30万,可以扣除30万,纳税调增=200-30=170万,研发加计扣除100万,纳税调减100万 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000*15%=900万,无需纳税调整。 6、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不得扣除的财务费用=600*(10%-6%)=24万 纳税调增24万 7、向税务局支付税款滞纳金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400*12%=48万,实际发生30万,可以全额扣除 8、福利费扣除限额=200*14%=28万,实际发生20万,无需纳税调整,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00*8%=16,实际发生20万,纳税调增4万,工会扣除限额=200*2%=4万,实际发生5万,纳税调增1万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00+170-100+24+5+4+1=504万 应纳税额=504*25%=12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