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会员头像
CPA100用户1825

公司有3个加盟店,店铺进货要申请至总公司,总公司购买货物分配到各门店,总公司只是相当于一个虚拟分配仓,那各门店从总公司分配货物,总公司还需要视同销售吗

129 2024-03-28 09:2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老师解答
2024-03-28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您司发生上述规定的情形,则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如不符合,则无需按照视同销售处理。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资料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

10课时68253

资料 一般纳税人账税处理汇编(商业企业)

16课时43021

资料 2020年 初级必备考点分享

20课时87675

财务问题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齐红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回答好评数:1024658 向TA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王侨
    注册会计师
    回答好评数:1021233 向TA咨询
  • 老师
    答疑老师:唐汨莎
    注册会计师
    回答好评数:1024658 向TA咨询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财务课程
免费领取

热门问答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Excel学堂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