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和投资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划转是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而投资则是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关于免征契税的规定,划转和投资两种方式有所不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第六条的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但是,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因此,以房产投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时,如果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则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而如果通过划转方式将房产转移到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则也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但是,如果是以房产投资新设立非全资子公司,则无法享受免征契税的待遇。 总之,划转和投资两种方式在契税政策上有所不同。如果想要进行房产转移或投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以避免缴纳不必要的契税。
追问: 那就说如果一个房地产公司在帐上有一块土地,他们现在设立一家全资的子公司,并把这块土地向子公司增次, 那么这块地土转到子公司的名下,不需要交契税,对吗?
回答: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追问: 老师,那如果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成立了一个全资子公司,也把土地转到子公司名下了,没有交契税,但是后来由于开发过程中没钱了,有新的投资者入股了,地产公司把50%的股份卖给了新的股东,请问这样会涉及到补交契税吗?
回答: 同学你好 这个会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