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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转让划拨土地哪方缴纳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划拨应当缴纳契税。具体来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划拨,受让方应当支付由国家规定的契税;若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由谁来支付契税。另外,对于土地使用权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无需交纳契税。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还规定了土地转让时有关缴税的其他情况,例如,土地使用权抵押转让或者出让的,受让方或者出让方应当支付由国家规定的契税。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租、转包、合作开发等情况,也会有一定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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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实物支付的实习生报酬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实物支付的实习生报酬应当作为企业的正常营业成本,可扣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可以把实物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作为营业费用,从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减除,还原营业税的支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可以节约企业的税收开支。
例如:一家企业招聘了五名实习生,给他们实物支付了一次性报酬1万元,这个报酬将作为企业的营业成本,在会计核算时可以扣除。企业在报税时,需要把其纳税负担进行税前扣除,也就是把这1万元营业成本减免一部分,这样就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节约企业税收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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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家属许可证费用可税前列支?
答:外籍员工家属许可证费用一般可以税前列支,例如:某公司雇佣了一位外籍员工,外籍员工需要办理家属许可证,许可证的费用是1000元,那么这1000元的费用可以税前列支。
在报销时,企业可以以税前列支的方式付款,即公司不需要将该部分费用纳入所得税计算中。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支付外籍员工家属许可证费用时,企业可以税前列支。这意味着企业不必将该部分费用纳入所得税计算中,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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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完工剩余物资转原材料进项税如何抵扣?
答:关于建筑工程完工剩余物资转原材料入库进项税的抵扣,一般是以建筑工程收入结算时结转到成本相减抵扣进项税的形式。即在当前建设工程完工时,将建筑工程的完工剩余物资转换为原材料,成为该建设工程的成本,再将上期留存的进项税税额一起结转到成本余额中,作为该建设工程的结算收入,与此同时,差额抵扣其已产生的进项税金额。
拓展知识:另外,在抵扣时要注意,建筑工程完工剩余物资转原材料的进项税一般不可以跨期抵扣,也即在上期的进项税只能用于抵扣本期的进项税,不能用于抵扣下期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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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的一般纳税人存货的增值税怎么处理?
答:对于申请注销的一般纳税人存货的增值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停止纳税,并向税务机关出具有注销企业、财产转移等有关证明文件以进行退税处理。首先,应当将增值税发票抵扣对应的发票并归集成册,然后将归集成册的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交有关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审核合格后,税务机关负责办理退税手续。在申请退税的过程中,应当符合有关税收政策,并遵循退税申报、审核及兑现的正确流程,确保退税有效费用准确、及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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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的折旧费如何在税前列支?
答:职工宿舍的折旧费可以在税前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职工宿舍折旧费,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作为基数,按财政部规定的新折旧标准进行折旧,折旧后的费用作为税前费用列支。具体来说,宿舍的折旧费用在税前应该先按折旧标准上从小到大折旧,然后再按相应的折旧费用在财务账户中列支,并在本期核算的税前费用中抵扣。
拓展知识:折旧费是每月固定列支的费用,是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费用支出,它反映了资产老化情况,是企业实际运行中产生的必要费用。企业可以根据折旧标准按比例进行税前费用列支,以减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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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方违规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答:销货方违规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处理:
1、对于违规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销货方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处以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经营者之间的违规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行为人处以罚款;
三、对于销货方违规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拓展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税务机关颁发的一种税收凭证,它作为纳税人证明税款已缴纳的凭证,具有不可抵赖性,具有法律效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唯一认可的税收凭证,而且是纳税义务的有效证明。因此,销货方违规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及时加以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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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期间少申报税额有何税务风险?
答:减免税期间少申报税额存在税务风险,包括:
1、违反税法的行为,将面临税务罚款。例如,减免税的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申报税款,并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税款,如果少申报税款,将被认定为违反税法。
2、违反税法可能影响公司的信用和声誉。减税期间少申报税款会对公司的信用状况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会降低公司对外的声誉。
3、可能会面临追缴税款的风险。如果通过审查发现公司少申报税款,审计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收入,将原来应该缴缴税款进行追缴,也可能加重罚款。
案例:某公司减免税期间,利用虚报收入和减少了实际收入,少了缴纳税款,导致审计机关发现后,根据实际收入将原来应缴税款进行追缴,并增加了罚款,使该公司受到相当程度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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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年度漏调整项目未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如何处罚?
答:企业亏损年度漏调整项目未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处以发生应缴税款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发生应缴税款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例如,某公司在2019年度未对亏损进行调整,造成少缴税款1000元,根据上述法规,该公司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
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调整时,应按照法定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将申报表格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收调整程序,以免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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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用于线路改造等购进材料进项税是否转出?
答:答:供电企业购进材料用于线路改造等,进项税是否转出,一般取决于改造方案中线路改造是否属于以下情形:
1、线路改造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新的线路服务;
2、线路改造是为了替换原有线路,以提升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3、线路改造是为了提升电网安全、可靠性和可用性;
4、线路改造是为了满足用户和供电企业的需求,比如降低线路损耗。
所以,供电企业购进材料用于线路改造,进项税是否转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如果改造方案符合上述情况,进项税将可以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