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事业单位学校换门花了5万多,原始单据没有明确是哪里的换的门,但有验收单合理吗?还是必须要提供明细?他们属于财政拨款的
答:根据一般财政管理的规定,对于事业单位用于更换门的花费,通常需要提供明细,以明确资金的具体用途和流向。因为这类支出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合规性和规范性要求,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这个具体情况下,虽然验收单可以证明学校确实进行了门的更换,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费用明细,可能会引发一些疑问,例如这笔资金是否确实用于门更换,还是被挪用于其他方面。因此,提供明细是更加稳妥的做法。
追问: 问题是甲方付回我们公户,账也不平,我们公户没有支出的这一笔
追问: 私户是项目部个人转出去的,现在是不是还要要求甲方开个收据?收据主体对方又要怎么写,写收我们公司的还是收个人的
回答: 主要写明这个私户和个人是什么关系,是代公司支付
追问: 怎么写明?是我们写明还是要甲方写明?是不是写明之后要甲方盖章?
回答: 对的,对方写明并盖公章
追问: 这样可不可以?我们是委托方,个人付款人是受托付款人,甲方是收款方
追问: 这个是我做的,我让甲方盖个章,同时给我们开个收据对不对?
回答: 你好,同学,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