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1)在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每年的折旧率都是一个分数,分母是折旧年限的前N项和;分子依次是“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折旧年限-2)……”; 例如:对于一个折旧年限为4年,原值为11000元,净残值为1000元的固定资产,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时,第一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4/(1%2B2%2B3%2B4)=4000(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1000-1000)×3/(1%2B2%2B3%2B4)=3000(元) (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但是,注意:达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两年内,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元。则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分别为: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40%=8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0%=48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20000-8000-4800)×40%=2880(元) 第四年、第五年的年折旧额=(20000-8000-4800-2880-200)÷2=2060(元)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定义: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其中:予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100% 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 ————————————— ×100% 固定资产原值 月折旧率=年折旧额÷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优点: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各个时期使用程度和使用效率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 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缺点:由于平均年限法只着重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不考虑固定资产使用的强度和效率,因此,每期折旧费用总是相等的。如果某一年使用率高,生产的产品产量增多,那么每一单位的产品分摊的折旧费用势必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就下降:反之,则上升。所以用平均年限法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看似各年平均其实并不均匀需要的满足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忽略了折现因素,会给人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工作量法 : 定义: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只不过是按照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每期的折旧额(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以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 优点: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的缘故。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在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的情况下。 缺点:整个服务价值的降低事实上并不是均匀的、未能考虑到修理和维修费用的递增,以及操作效率或收入的递减等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