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李每月进行税前扣除后的税后工资8000元,年终奖36000元,和可抵扣的个人五险一金1000元,专项扣除1000元(房贷),1500元(养老)的情况,他的应纳税金是略有不同的,也就是说他可以选择两种方案来确定纳税金额。 方案一:每月应纳税金30元,年累积个税为360元,根据年终奖36000元,适用起征点实行逐月递减法,其税额为5097元,故最终纳税额为5417元。 方案二:每月应纳税金30元,年累积个税为360元,根据本年应纳税所得额48000元,计算出税额为5616元,最终纳税额为5976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小李在选择纳税方案时,更划算的选择是方案一,方案一的税额比方案二低,低出359元,而且在上述情况下,不同方案产生的税额也略有不同,所以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有更划算的方案来确定纳税金额,这也是建议每个纳税人熟悉自己的税务条款,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从而合理避税。此外,绝大多数可以作为扣除项目的税前项目,比如住房利息、养老金投资等,都可以有效降低税务缴纳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