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挂靠结算时,被挂靠方应开具咨询服务类发票,将甲方给付款项明确标明在发票上,开出的发票就是咨询服务费票据,对应税种是增值税服务提供,税率为3%。若挂靠方给被挂靠方开具的是咨询服务费发票,就不会有违法行为。 挂靠费收入的计入方式如下: 1.挂靠费收入应将被挂靠方的收入和支出分别计入其各自的账户,在挂靠方报税时减除被挂靠方的收入,只对挂靠方的收入进行纳税,做到收益账户和支出账户分离。 2.被挂靠方可结转收支,将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将支出计入承揽项目支出,结转收入减去支出即可计算出实际的挂靠费收入。 拓展知识: 挂靠行为是指某一方利用自身的项目经验、技术和人员特殊优势,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以建设工程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项目经验或人员辅助服务为主,而不参与建设工程实际施工的行为,也称被挂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