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省份报销的餐饮费和出行费都是属于“差旅费”支出,差旅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号[2004]388号)公告》的规定,被认定为正常支出,从而抵扣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把一部分差旅费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支出。 从税务角度来说,公司报销的餐饮费和出行费均可被认定为差旅费,可以作为减免营业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支出费用,提升工作效率。此外,公司应该结合情况准备好预算,并实施管理控制,确保差旅费的合理支出,以节约资金,提高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