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居民个人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费用等。 (2)计算张某每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费等费用合计不超过15000元;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合计不超过12000元;赡养老人费用等合计不超过40000元。 (3)计算张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金额:按照现行所得税政策,工资薪金所得15000元,由张某纳税人依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取得年终奖100000元,由张某纳税人依法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取得稿费收入20000元,由张某纳税人依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4)若上述所得支付方已经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2020年度,张某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因为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只有综合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时,才需要申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而张某的综合所得未达到这一金额,故无需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拓展知识: 综合所得是个人及其家庭(指结婚及未结婚、孩次)成员在一定时期内不同来源的收入和其他经济利益的总和,其中可包括劳务所得、经营所得、财产所得、奖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综合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时,必须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