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体户应当按照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义务。 首先,根据2021年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每财政年度内,计算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时,应当按照本财政年税率表上规定的税率按月累进累计计算(含本财政年最后一个月)。按照本条规定,个体户2021年应交所得税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4000元。 因此,根据上述条例规定,个体户2022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服务票10.8w*25% - 4000 =20400 元。 拓展知识: 2021年取消了80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使用固定税率收税,其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5400元,如果个体户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万元的,仍按照累进税率收税,最高税率45%,最低税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