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2019年应纳税收入总额为97400元,具体为基本工资18000元、课时报酬收入2100元+4400元、出版教材一部稿酬收入12000元、讲学一次收入5000元、董事费40000元。根据2019年的个税起征点及减除费用,王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6400元,应纳税额为9392元。除此之外,王先生由于有孩子在读大学和赡养母亲,因此有资格享受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学生资助和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些专项附加扣除也是可以大大减轻其纳税压力的重要举措。拓展知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
2023-01-29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