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收入税法,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费为: 首先要计算月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月收入减去月应税扣除额3700元,其计算公式为10000-3700=6300 然后计算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6300元乘以3%税率得到189元,减去速算扣除数30元,则本月应缴纳个税为 189 - 30 = 159元。 由于之前每个月都有5000元的收入,而累计的速算扣除数的上限为3024元,该案例中应缴纳的税款并不受此影响。 拓展: 个税改革以来,根据个人家庭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综合计算月应纳税所得额,来减少缴纳的税款。例如,基本薪资为10000元,加上其他收入6000元,可以先扣除起征点3700元,然后计算非薪项收入的累计速算扣除数,再减即可得出月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