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场本月销售该品牌套装洗发水的计税销售额=团购客户一次性购买100套以上者折扣10%的销售额+团购客户一次性购买300套以上者折扣15%的销售额+零售客户实行“买一赠一”的销售额。 即:计税销售额=100* (50* (1-0.1))+50*(150*(1-0.15))+580*50=71850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根据扣除销售额中商品折扣和折让后的金额确定,商场给团购客户一次性购买100套以上或300套以上洗发水折扣10%或15%,买一赠一把正常零售价格3元/瓶的护手霜算作赠品,不计入税额,应减去折扣额后,计算计税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