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分公司成立之前,应该仔细分析它的实际功能:若该公司不是实质上的个体实体,而仅仅是主体的分支结构,仅发生相应的资金流转,则成立分公司无助于避免税务查账;若该公司是实质上的个体实体,那么成立分公司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以及节省税收,可以进一步拓展知识。 第二步、在实施成立分公司之前,建议经营者应分析其将成立的分公司是否被认定为独立主体,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管理机关批准)。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只有在独立经营的情况下才被认定为独立的纳税主体,而所有税务会计等事宜将由该分公司独立完成,纳税义务也由该分公司独立承担,才可避免税务机关查账。 第三步、在实施成立分公司之前,需要对其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根据税务法规进行分析,分析出其实际可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可享受营业税减免、投资收益税减免等税收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第四步、经营者应熟悉当地的税务事务,根据有关税务政策来拓展业务,如经营者可以继续进行税务节税机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税收管理制度改革,打造企业的纳税信用系统,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并让企业得到更多的收入,获取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