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情况,隆德公司在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有:(1)10日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还发生保险费3000元和运输费2500元(含增值税税率为9%),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付出。(2)18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发出B材料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1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950元以及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000元。(3)材料加工完毕于30日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隆德公司用于继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则需要另外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率与商品相关,而且确认期为主营业务所得额的一个月。 拓展知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增值税系统中的重要凭证,由当地税务机关签发,主要用于证明有关经济业务发生的事实,以及该事实与税收缴纳有关。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应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保持一致。
2023-01-26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