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甲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是因为公司是法人,它拥有独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当为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公司承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的基础。同时,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而这种责任是依据行为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承担的,此处张某与甲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特殊关系,因此不可以由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甲公司在外采购时,张某是其代表,出现所谓的“不慎”由公司承担责任,这是以公司作为法人对对外行为有着完全负责的一方,因此,甲公司应当对该行为负主要责任。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它将承担与本身行为有关的所有法律责任,而连带责任则由于受害人和责任人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负责任。拓展知识,对于对外采购活动,企业家需要注意遵守我国交易管理规定,不仅要关注自身权利义务,还要注意行业安全,严格遵守所有的规定,保证公司和参与者的安全。
2023-01-26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