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先生的全年收入总额为:120000 +10000 = 130000元。 (2) 李先生当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是20000 + 2000 + 6000,加上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共计28000元。 (3) 汇算清缴时李先生需要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130000 - 28000 - 500,其中500元是李先生事先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他需要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100500元。 拓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常性收入者,每月应适用预扣预缴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申报预缴,每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2023-01-26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