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金额是应付利息金额除以利息计提周期(期数)之和。由于A公司在1月1日取得了60,000元借款,利率6%,为期三个月,所以本月短期借款利息金额=应付利息金额/3=60,000*0.06/3=1,000元。因此, A公司1月份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金额为1,000元。 所谓短期借款,是指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的借款,短期借款归还期限短,利率相对较高,可用于企业经营或购买流动资产等,依据企业的资金流动性需要而取得。短期借款的利息可以按正常利息收取,也可以不收取或收取较低的利息,但利息必须是合理的,不得构成税务上的虚假扣除。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短期借款,如果本期未归还,利息就会按期累积。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是指按照约定的利息收取方式,将借款利息以及相关费用归入本月支付或计提企业所属会计期间的利息和费用账户,从而确定财务费用的计提会计分录,以期在支付时实现税额抵减。
2023-01-25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