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入账凭证应当是法律认可的有效凭证,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而抬头是个人的发票不属于法律认可的有效凭证,因此不能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进行入账。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应当凭借有效的发票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才可以进行入账。如果抬头是实际支付人的发票,则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签字,然后提交财务部进行入账,用于核算企业支付员工培训费用。 此外,关于培训费的用途,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各类会计凭证、会计分录,以及确保会计凭证准确、完整、及时,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