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电子发票不需要盖章,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子发票应用税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发的电子发票,与公章纸质发票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发票的发票及购票人、校验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内容及发票税务机关审核核验等程序存在,并印制在安全电子纸质上,形成了不可篡改的电子发票,可以认为具有公章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 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不相上下。电子发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子发票应用税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其中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发的电子发票,与公章纸质发票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拓展知识:电子发票可以缩短发票签发过程、加快发票流通速度,可以有效防范发票诈骗,有效减少发票造假现象,优化发票分发管理,方便财会、仓库、销售等迅速查询发票信息,通过官网的发票查询接口,可以全国范围即时查询发票,建立起发票管理模式,大大降低账务审计成本,节约企业的财务资金,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