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须凭发票计算应税额,且被支付者须在收入计税期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无发票收入。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劳务收入只能以凭票认证的方式以国家税务部门的确认,进行计算和申报,属于非正常发票收入。 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餐饮公司应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支付当期应税劳务报酬时实际支付金额按照已确认收入计税税率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同时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劳务费计提的金额按照应付的金额/月支付的金额/未支付的金额计提,按有关会计准则计提支出费用。特别是对于有可能无发票的劳务费,公司可作妥善的凭证存档,如签字确认的工作报告、该单细项的收支明细账等,以证明支出的劳务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防企业出现被取消和抵扣凭证的情况。 关于发票和计提劳务费等事项,最好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