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公司在9月份刚刚成立的情况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在今年年底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今年发生的正常经营费用,包括购买原材料、外包劳务服务费合理的经营招待费等,可以全部扣除税前。如果是法定的节约报酬,比如可以使企业节约成本的经济和技术服务,也可以作为费用扣除。 此外,在报税时,企业还可以根据本企业独立计算税费,根据企业各项费用的收入情况逐项分析,计算出每项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果不能,则以税前利润额减去这些费用,确定一定比例的税收。 综上所述,9月份刚成立的建筑装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在今年年底税前扣除,期间还需要注意建筑装修公司费用和收入的计算,以及选择合理的税收逐项计算。 拓展知识:“税前扣除”一词指的是从纳税人应纳税收入中,根据税法规定减去有关费用,以便计算应纳税收的一种手段。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减除的收入有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商业保险费、家庭医疗保险、老人医疗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