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按照"月交" 的原则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还要考虑附加税。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总公司汇总申报所属期税款的时候,应按照"预缴"的原则,按照7:3:2的比例预交增值税和附加税,即总额的70%作为当期应交的企业所得税,20%作为当期应交的增值税,10%作为当期应交的附加税。 关于附加税,应当知晓以下几点:附加税是政府收取的一种税,它是在国家税制下,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外还要缴纳的税款,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比例和税率来收取的,因此,在实施附加税时,企业应按照国家关于附加税比例和税率的规定办理相关缴税手续。
2023-01-20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