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情况,甲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关于经济业务的款项结算共有5项,分别是2月20日预付款80万、10月10日完工结算500万、11月12日购买设备250万、12月15日完工结算500万和12月20日安装设备。累计发生的经济业务总金额为1730万元,其中增值税税额为77.5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的方式支付。在建设工程的结算过程中,两方经过友好协商后,签定出具增值税发票,剩余款项抵扣预付款部分,最终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完成结算。在建设工程完工时,建议甲公司认真查看合同文本,将发票和合同文件妥善保存,以免影响工程项目后期的报销与售后服务。此外,甲公司在完成结算之后,同时配合乙公司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以保证更好地完成项目建设。 拓展: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重点关注合同条款,以防止发生纠纷。在施工期间,合同中应该明确施工进度,质量标准以及责任划分等,以保证完成工程期间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不清楚或不同意而导致的纠纷。在施工完成后,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售后服务及责任,以防止在施工过程后的质量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