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开票的费用支出,用别的发票,金额一样的,会有一定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费用支出的发票必须是和费用支出相关的发票,比如买东西的发票必须是和购物相关的发票。金额一致,但是发票不同,会导致会计核算方面出现问题,所以会有一定的影响。 此外,纳税机关会在检查时发现这类情况,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能通过买方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发票的金额不符的方式避免纳税,如果有发现,纳税机关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罚款处罚。 总之,支出的发票必须是跟费用支出相关的发票,金额一样的,如果是不同的发票,就可能会有财务核算上的问题,以及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所以不建议用另外一张发票,金额一样的分期支付费用支出。 拓展知识: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只有按照税收发票记载的额度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未使用发票、凭证或者其他书面文件证明的,不计入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