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12月31日, 1.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每年末应当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因此,本年度的净利润为320000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32000元,记法定盈余公积收入320000元,记盈余公积32000元。 2. 任意盈余公积: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每年末应当按净利润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因此,本年度的净利润为320000元,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为16000元,记任意盈余公积收入320000元,记任意盈余公积16000元。 拓展知识:会计分录中,盈余公积是指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资金,是公司的一种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国家法律规定,有两种定义: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是一种强制性的必须提取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则是公司自由提取的资金。
2023-01-13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