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安排的分录是正确的。物业公司发票是定额发票,可以作为租赁收入的证据。租赁收入分录以银行存款为借方,其他应付款-物业公司为贷方,这样财务报表上它将成为财务费用。 在报税时,根据当地的税法,租赁收入属于收入类型,应按税务最低标准缴纳所得税。租赁收入是投资收益,租金要在纳税声明中准确反映,投资收益的总金额低于税务的最低标准,就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此外,只要物业公司提供的发票是定额发票,可以用来抵减房租,从而减轻租客的负担。具体做法是,在银行存款借方单位增加一条“物业发票(现金)”,贷方单位添加“房租”,记录租客在付物业费时贴出的定额发票金额,此种发票可抵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