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参与合并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受XYZ集团公司的最终控制。 (2)甲公司并购乙公司的合并日为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在合并日所取得的乙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被合并方(乙公司)的原账面价值计量。 (3)甲公司并购乙公司不产生商誉。甲公司支付的企业合并对价与取得的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冲减甲公司的资本公积。
10课时68253
16课时43021
20课时87675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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