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要看是 什么原因导致的; 你们是变卖还是报废产生的
追问: 报废,没正规发票,预交时已做未开票申报,交了增值税,处置后产生的营业外支出,还需要调增吗?
回答: 你好;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企业的财产损失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对于依法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则必须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否则即不能在税前扣除。 比如正常合理的价格变卖造成的损失 ;符合要求就正常税前扣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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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报废,没正规发票,预交时已做未开票申报,交了增值税,处置后产生的营业外支出,还需要调增吗?
回答: 你好;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企业的财产损失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对于依法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则必须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否则即不能在税前扣除。 比如正常合理的价格变卖造成的损失 ;符合要求就正常税前扣除即可